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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长宁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根据上海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我区实际,2006年我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站在一个新起点上,以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为基本出发点,大力整治食品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突出问题,要着力塑造上海的城市形象,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经营,巩固知识产权保护成果,严厉打击各类商标侵权以及各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活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坚持标本兼治,力求整规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主要工作如下:

一、继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的生产、经营行为
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窝点,各有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加强监管,发现一处,取缔一处,使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在本区基本清除,严防窝点“回潮。”(区工商、食药监牵头,质监、公安局、房地局配合)
(二)加大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力度
(1)以预防和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加强对易发、高风险单位的监管,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减少有证企业引发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加强对我区6家集体供餐企业的监管,试行定人、定点监管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员与企业之间的相互联系制度。(区食药监负责)
(2)要加大对菜市场内熟食销售的重点监管,鼓励、推广品牌熟食入驻菜市场,查处、打击、取缔来路不明的熟食销售行为。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安全保障。(区食药监牵头、经委、工商配合)
(3)加强对盒饭生产、销售的监管,严格执行各项标准措施,加大检查力度,严防不洁盒饭生产、销售,杜绝大面积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区食药监负责)
(4)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开展污染物监测、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落实监督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实行常态化管理。结合换发《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单位的基本卫生设施,条件和自身管理水平。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进一步规范连锁超市、大卖场食品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控体系和管理制度。每月对大型超市(大卖场)巡查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加强对食品进货中索证索票、仓储配送、产品标识等监管,加强对肉类、散装食品和熟食卤味等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完善熟食卤味当日清场制度,建立大型超市(大卖场)食品安全联络员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与企业间的联络机制。(区食药监牵头,区工商、区经委配合)
(5)加强生猪及肉类食品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复新屠宰场生猪屠宰的日常监管,落实专人对生猪“瘦肉精”残留的检测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检测制度。三季度前完成屠宰场食品许可证换证工作。(区食药监牵头、区经委、质监、农办配合)
(6)加强对禽流感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研究、制定相关预案,预防和处置禽流感等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和造成的危害,通过宣传讲座、培养市民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开展定期巡检工作,加大对菜市场、超市等禽类制品销售单位的监管,严格查处非定点销售活鸡的违法行为,强化对禽类制品的索证工作。(区农办牵头、区经委、食药监、工商、城管大队配合)
(三)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
(1)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深化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开展达标升级活动,推进企业诚信建设,推动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质量认证,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规范许可和备案工作程序,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力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合格率稳步提高,将“日常巡查”“产品抽样”和“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区域巡查抽检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达到85%以上,重证后监管,重产品质量提高,重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监督工作体系。(区质监局负责)
(2)深入开展桶(瓶)装饮用水的整治,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加大对违法生产企业和无证生产企业的查处。(区质监局负责)
(3)开展儿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监督抽查中发现膨化食品和糕点铅含量超标问题,开展对膨化食品和糕点等儿童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区质监局负责)

二、深入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
(一)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
继续以医疗服务、医疗器械、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房地产等为重点,对其发布的虚假广告分类别、分季度、分阶段开展专项整治。全年集中性专项整治共五次。力求通过综合治理,使之实现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司法支持、群众参与的格局,实现对广告市场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区工商局负责)
(二)加大合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
在房屋买卖、食品买卖、房产中介、劳务中介、特许经营等社会和百姓关注的领域内开展打击合同欺诈等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活动,切实采取措施,改变这些行业中合同违法行为多发的状况。要积极宣传推广《上海市家庭居室装修施工合同》、《上海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等8类10件合同示范文本。打击合同欺诈工作要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规范”,扎实推进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推广工作,进一步提高合同示范文本的社会知晓率和实际使用率。(区工商局牵头,劳动、物价配合)
(三)规范商业零售企业经营行为
重点整治使用虚假价格、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整治带有欺骗性的不正当促销活动。(区物价局牵头,区工商、经委配合)
(四)强化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制定2006年集贸市场计量强检计划,使计量器具强检率与合格率各达到99%以上。加强对民营医院和加油站的管理,使医疗机构、加油站的计量器具强检率达到100%。(质监局负责)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一)巩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成果
重点抓好虹桥开发区及周边地区的世界著名商标的维权工作,严厉查处、整治以著名商标侵权为主的违法活动。(区工商局牵头,区知识产权局、经委、公安配合)
(二)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盗版音像制品
对占路销售非法出版物以及盗版音像制品的违法行为,要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其中查缴盗版音像制品和政治性非法图书作为重中之重。(区文化执法大队牵头,城管、公安配合)
(三)搞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要利用各种形式,面向社会开展好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要组织好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区知识产权局牵头,工商、质监、文化执法大队配合)

四、开展与治安相关的服务业的专项整治
贯彻落实沪府发(2006)3号文件《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整规办关于整顿和规范与治安相关的娱乐、服务行业意见的通知》精神, 以加强平安社会建设,营造服务业和谐发展为目标,严格规范服务业的经营行为。重点对美容美发店、足浴店、洗浴场等经营场所进行规划与整治,取缔无证,规范有证,控制总量,规范发展。通过专项整治,规划保留一批,劝阻转业一批,取缔关闭一批,进一步净化我区服务业经营环境和治安环境。(区经委牵头,各街镇、工商、公安、房地局、卫生局配合)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要求我们各相关部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区整规办2006年工作要点所提出的目标任务。与此同时,落实好上海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能否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是衡量我们党执政能力的标尺之一,区各相关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一定要通力合作,不懈努力,力争使我区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长宁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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